
北京离婚律师-姚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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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婚姻家事部负责人、高级合伙人、主任律师,北京广播电视台《第三调解室》特邀专家律师、杂志《方圆律政》特邀嘉宾、《家和律师说家事》主编、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、金牌财富规划师、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、《天赋密码•情感危机化解》、《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》公益讲座创始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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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平律师
擅长:婚姻家庭、房产纠纷
- 非常细心
- 专业负责
- 很有耐心
北京-北京城区-朝阳区用户这样评价她:
- 非常细心
- 专业负责
- 很有耐心
- 放心律师
- 经验丰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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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平
2022-12-09 13:02:42
法官这么一段暖心的话,真是很感人,离婚后不可避免会让孩子失去一个完整的家庭,为了给孩子弥补最大的亲情,让对方配合我方探望孩子。法院解决的是孩子抚养权,毕竟不是所有权,如果阻止探望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。 -
姚平
2022-12-18 19:17:49
为购置二套房少出首付比例,男方将其名下首套房以买卖之名过户到女方父亲名下,实际并未支付房屋对价款。 时间很快,七年已过,男女双方婚姻出现危机涉诉,诉争房产因涉及第三人利益无法在离婚案件中直接处理。 以诉促调,找到各方共同在意的点,为委托人排忧解难,成功将涉案房屋过户给男方儿子所有,各方再无争议,也避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对峙和冲突。 -
姚平
2022-12-06 17:27:41
看着简单的离婚纠纷,判决书却长达10多页,在办理过程中不但查出对方转移财产,同时查出婚内借款偿还婚前的房子首付款等,以为法院无法查实,经过律师一次次的提交调查取证申请,争取到了抚养权,从照顾妇女儿童的角度,判决对方支付我方95万元补偿,比我们想跟对方谈判的金额多两倍,所以在法律面前,只要努力争取都是有可能的。 -
姚平
2022-09-07 12:56:13
🚩“与他人同居”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? 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,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的规定,与他人同居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 -
姚平
2022-12-08 13:27:30
🚩不要挂名对方公司的法人、高管或股东。 离婚时,对方可以把大额债务都解释成用于公司经营。这就是典型的“共同经营”,属于共同债务。 🚩取消手机指纹开机,设置锁屏密码和sim卡的PIN码。避免对方用你手机或拔出sim卡插到其它手机里使用——搞网络借贷,向债权人发出确认/追认债务的短信。这样个人债务就变成共同债务了。 🚩要掌握对方的银行账户、保险单、股票账户。 离婚时,如果没有这些财产线索,等于分割不了对方的财产。除非你能找到有资源的人,花重金查询。 -
姚平
2022-09-02 17:05:27
离婚有两种选择,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,我们一直支持先好和好散,实在不行再起诉至法院,协议离婚不光是为了孩子,还能节约诉讼的时间成本,感谢客户对我们专业和服务的认可。 -
姚平
2022-12-06 21:42:42
一份特殊的调解书,离婚时男方给成年的儿子一笔结婚的费用给予大女儿保管,待儿子结婚时用到儿子身上,无疑不说到离婚这个地步,双方确实已经很难相信对方。 -
姚平
2022-12-08 22:57:32
婚姻中,常见的语言暴力有两种,一种是直接的暴力沟通,如责骂、吼叫等语气不和善的沟通;一种则是冷暴力,拒绝跟你做任何沟通,不与你交流。 无论是哪种,其实都是在关闭夫妻之间的正常沟通渠道。 -
姚平
2022-11-25 12:35:04
对方婚内出轨,以及转移婚内财产,我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和要求对方少分财产吗? [庆祝]请看元甲婚姻家事团队成功案例✔[庆祝] 对方婚内出轨他人,且离婚期间多次挥霍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最终法院认定对方的行为涉及隐藏、转移、挥霍共同财产,且婚内出轨存在重大过错,不仅支持了我方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主张,还判决对方少分财产✊ -
姚平
2024-05-23 14:54:30
利害关系人主张登记簿记载错误,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异议登记,但需要在15日内提交相应起诉或者仲裁材料的,否则异议登记失效。 异议登记虽效力不及财产保全,不具有限制处分的强制性,但可以避免异议登记期间第三人善意取得不动产权利。